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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之後我就被帶進了警察局的審訊室,房間不大也就十幾個平方左右,一張桌子三把椅子,房中的擺設那是相當的簡單。
我坐下之後看了一眼對麵端坐的兩個警察,一男一女,男的四十來歲國字臉,皮膚黝黑,一臉嚴肅無比的神情,不怒自威看著都給人一種壓力感。
再看他旁邊的女警察也就二十來歲,一看就屬於剛上任沒多久的實習警察,她的工作是負責做筆錄的,低著頭看不清她的模樣。
“蕭遙。”
國字臉的警察叫於開闊,他聲音低沉的開口道:“將你昨天的行程一字不漏的說出來,千萬不要有什麽漏拉的,因為你所說的一切是證明你清白的關鍵,假如你不如實講明的話,那麽一旦惹上官事可就不是鬧著玩兒的。”
“於警官你放心。”我非常配合的說道:“我一定全都如實稟告。”
十分鍾之後,我就將昨天的行程基本上都說了出來,不過快捷酒店那一段我沒說,畢竟那段有點不大光彩,所以我就直接給跳過去了。
於警官聽完我的話點了點頭,然後從椅子上起來,掏出兩根香煙遞給我一根,自己點上一根,抽了一口之後拍了拍我的肩膀道:“小蕭,剛才我已經和你說的很清楚了,不要漏拉什麽,你怎麽左耳聽右耳冒呢?”
我一聽這話,臉色立刻陰沉有些為難的說道:“那個……於警官,該說的我都說了。”
“什麽該說,什麽不該說,你知道?”
於開闊臉一繃,一雙銳利的眼睛盯著我:“也許你覺得應該說的在我這裏正好是不用說的,你覺得不不應該說的正好是我這裏需要的,所以最後給你一次機會,老老實實的都說出來。”
我被於開闊那猶如刀子一般的眼神看的有些不自在,直接低下頭在心裏琢磨,應不應該將所有的一切都說了?如果不說的話,即使是他們調查出來也不能把我怎麽樣,畢竟我也沒有犯法,頂多也就關上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