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十月三日,我到郵局一趟,給父親匯了二百塊錢。另有一封信,信中很冷靜地說了這二百塊錢的組成——以後每月都匯二百,請他們代我把錢存起來,以備將來有用。信箋間夾了張我在文昌閣前拍的單人彩照,背麵寫著:妹妹金桃惠存。
我想家裏人收到這些會感到一些踏實和的欣慰的。我寄出去的不僅僅是錢、信和照片,還有我的尊嚴和信心。不複讀,不要家裏人煩神,我也能過得很好,也有希望慢慢走出一條屬於自己的前途。
這天深夜,我起身出門小便,猛然發現不遠處的圍牆有動靜,便躲在暗處定睛觀察。隻見圍牆根下站著兩個人,正伸手去接圍牆那邊有人遞給他們東西。不一會兒,那邊有兩個人爬上牆頭,狸貓般輕輕跳下。四個人扛著袋子很快往西而去,轉彎不見了。
我明白過來了:這是小偷在盜竊廠裏的東西!而且,我認得出來,這些小偷就是住在七號宿舍的四個臨時工!
這四個人是盱眙的,都是二十歲左右的小夥子。他們住在一起,吃在一起,玩在一起,平時不大跟別的工友搭介。有意思的是,他們上班時和別的工人沒有二樣,下班後就完全是另一種做派。穿真絲T恤,著奔褲或牛仔褲,腳上是鋥亮的皮鞋,頭上搽著發乳,嘴上叼著好煙,看上去就像城裏的時髦青年;晚上常結夥騎自行車進城區,看錄像、上舞廳。他們來二分廠的時間也不長,是今年麥收後一起過來的。
有次我和小林子閑談,說這幾個人如此瀟灑,工資也不夠他們花啊。小林子輕笑著說:“你替人家煩什麽神,人家自有人家的小路子。”我問什麽叫“小路子”,他卻不開口了。我也沒有再問下去。
現在我知道了,小林子所說的“小路子”就是偷盜。難怪上次聽郭大姐說廠裏裝炭棒的鋁盒老是少,原來就是他們偷的,偷去賣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