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芙接過長袍,然後撕了一塊下來,走到沈煜修跟前,抓住他的手,在他疑惑之際,一道銀光閃過,匕首將他的手指割破。
而後,雲芙快速的抓起他的手,奮筆疾書,最後遞給了他,道:“簽上你的大名吧。”
此時的沈煜修因為雲芙忽然割開他的手指,還在愣神之中,聽到她的話,下意識的接過,用手指上的鮮血簽上了自己的大名。
在“修”字最後一筆落下之後,他的嘴裏就多了一顆丹藥,聞到丹藥藥香的沈煜修終於回過神來,雙眸含著水霧,似是哪家受了委屈的小媳婦,委屈中又帶著一絲哀怨瞪著雲芙:“啊啊啊,好痛好痛……阿芙,你要謀殺我啊。”
雲芙四十五度無語望天,她此時能說什麽?說他痛神經比較遲鈍嗎?所以,已經止血了,才痛嗎?
“咦,已經結痂了啊?我就說怎麽不是很痛的樣子,原來已經痛過了啊。”
“……”眾人吐血倒地不起。
原來不是痛神經遲鈍,而是他腦子反射弧比較長,他說的痛,其實是當時被割開手指那瞬間的痛。
用幽怨的眼神控訴了雲芙了許久,沈煜修這才想起來,剛才她好像寫了什麽,而他又好像簽了什麽,於是他問道:“誒,對了,阿芙,剛才你寫的是什麽?讓我看看唄。”
“……”眾人嘴角再次一抽,少年,你現在才想起這一茬嗎?
雲芙十分大方的把那用血寫出來的契約書呈現在他的麵前,在這沒有紙筆的森林中,隻得用血來當墨水用了。誰叫剛才沈煜修要吃她的豆腐,他以為她的豆腐是誰都可以吃的嗎?所以說,他會被她割手指,完全是自己作的。
“契約書,我沈煜修從今日起,將賣身給雲芙,期限為三年,三年之中雲芙的任何要求,沈煜修都必須完成。”然後落款是沈煜修的親手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