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接二連三的真相
天亮之後,黎想果真離開金珠去了火車站,乾東市雖然也有直飛廣州的飛機,可卻是隔一天一趟,今天正好沒有,所以他隻能坐火車去。 ~,
黎想走後,金珠給白律師打了個電話,約他見一麵,想問問孫小燕懷孕對這個案子有什麽影響,她現在應該做些什麽。
不過黎想去東莞的事情金珠沒有告訴白律師,畢竟那隻是她的懷疑,如果沒有十足的證據她不想說出來,那樣不光會壞了孫小燕和楊大山的名聲,同樣也有損金珠自己的名聲,哪個清清白白的女兒家會去猜疑這些東西?
當然了,如果有證據又另當別論了。
不管這些證據能不能用到公堂之上,但是私下金珠卻可以拿來告誡孫小燕和孫家的人,讓他們有所顧忌些,鄉下的老人多半對自己和子女的名聲看得還是蠻重的。
這才是金珠讓黎想去東莞找證據的理由,並不單單是為了這個官司。
白律師坦承昨晚回去之後他跟法院的朋友溝通了下這個案子,把孫小燕懷孕和她打人的經過都說了一遍,法院那邊的想法和白律師基本一致,說懷孕不影響解除繼母和繼子女的關係,而且因為他們手裏有孫小燕打人的證據,這個案子的判決反而會更容易些。
不過由於孫小燕懷孕,法官肯定要考慮到她的現狀,在罰沒款的問題上可能會做出一些調整,金珠這邊要留出他們姐弟幾個的生活費和學費。孫小燕那邊也同樣要留出她懷孕期間和生孩子期間的花銷。
還有,如果楊大山的死亡賠償金下來的話,孫小燕肚子裏的孩子也有權利獲得一份撫養費。隻會比幾個哥哥姐姐都多,因為他最小,撫養的年限最長。
金珠對這個倒不是很在意,她現在的重心是跟孫小燕解除親屬關係,金錢隻是捎帶的,能給她一點教訓固然好,即便不能。那就當是他們姐弟幾個積德,讓楊大山九泉之下能夠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