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了結
那天晚上和黎想分開後,金珠回到宿舍開始準備那份北塘古鎮的文案,而黎想則給劉晟打了個電話,約他一起去看下房子的裝修進度。
雖說結婚要等金珠出了孝期,但是同、居卻不用,是越早越好。
當然,這個同、居隻是單純地住在一個房簷下,對他們來說沒有別的含義,可在外人眼裏就不一樣了,現在的黎想就是想給別人造成一種錯覺。
日子依舊跟從前一樣,可也有點不一樣,黎想似乎更黏金珠了,隻要不出門不上課,他會來找金珠,就連他搞設計時隻要金珠沒課也非要把金珠帶到他辦公室去,在他的視線範圍裏活動。
金珠倒沒覺得什麽不好,她本來就是那種老觀念,女人就該是圍著男人轉的,既然她認定了黎想,黎想就是她一輩子的依靠,所以隻要是黎想的意見她基本都會聽從。
一個星期後,金珠的北塘古鎮二日遊的文案介紹在《帝都地理》雜誌和網站刊登了出來,康學熙和李睿鍾都看到了,兩人幾乎同時拿起了電話想聯係金珠,彼時金珠卻和黎想又雙雙回到了上善。
和孫小燕的官司昨天已經二次開庭了,判決下來了,法院判楊金珠姐弟四個和孫小燕解除繼子女和繼母的關係,判楊金珠姐弟四個負擔楊大山八萬塊的罰沒款,孫小燕負擔其餘的二十萬,同時,兩邊都應該給周水仙二萬塊錢的贍養費。
法官的解釋是說金珠姐弟十四歲之前掙的錢理應交給楊大山保管,而楊大山留給孫小燕的遺產也應有楊金珠姐弟四個和周水仙的一份,扣除這些年的花銷和兩人手裏各自的餘款以及今後幾年孩子們所需的生活費,法官們請專家核計了一下得出這個結論。
雖說這個結論跟金珠預期的有點差距,但金珠不想上訴,令金珠奇怪的是孫小燕雖然也不認可這次的判決,可她接受了律師的建議也放棄了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