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人墓者,有傷陰德,染指婦孺,禍及陰孫。
1937年抗日戰爭打響之後,民不聊生,尤其是從1939年八月份之後,黃皮軍所到之處,老百姓苦不堪言,開始還和黃皮子爭搶糧食,到後來老百姓被打到不敢反抗,就開始以草根樹皮為食,再後來沒有了草根樹皮,甚至到了人吃人肉的地步,何其令人發指!
然而這期間,卻興起了一部分有錢人家,稱為員外。
這群人不知廉恥,通敵叛國,為黃皮君服務。
當時有人坦言稱,服從黃軍者擇優錄用,可以管轄當地的經濟,政治,維和小分隊等等,兩三年之內,這些人都富的流油。
不服者,則吃飯都是難事兒,當時我爺爺,就是後者。
可是人總要吃飯的啊,包括我爺爺在內的一群熱血青年無奈之下,找到了一個好的門路,在那個死亡率居高不下的年代,一批盜墓賊出現了。
當然這批盜墓賊和入墓盜寶的什麽摸金校尉,什麽發丘中郎將不同,可以說,他們是無組織,無紀律,完全為了錢而下墓的,我爺爺那批偷的不是珠寶金銀首飾,而是女屍。
所謂盛世珠寶,亂世黃金,在那戰亂年代,你真拿出什麽狗屁青銅器,誰要啊?銀元才是硬朗貨,古董沒人稀罕。
而那些員外啊,有錢人的兒子,侄子,當走狗天不庇佑,有道是伴君如伴虎,還沒娶媳婦兒就慘死在黃軍手下,或者是誤死,慘死的例子數不勝數。
所以那時候,配陰婚,結冥婚,就成了民間有錢人的一件大事,說是這樣就天佑兒孫,子孫萬福。
誰家橫死了兒子,都要在黑市上找姑娘的,成色越好價格越高,至於屍體還真有不腐的,古人也真的是大智慧,卻沒想到百年之後自家姑娘成了結冥婚的搶手貨,也是自作孽不可活。
甚至根據爺爺的筆記上記錄,曆史記載的一個唐朝大戶意外死亡的二八少女,屍體被盜墓賊翻出來之後,直接炒到了一萬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