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薑成臨時決定去現場采集一下需要的樣本,雖然他的推測是很有可能成立的,但是辦案終究不是單單靠推斷才能確定的事情,需要實際的證據來輔助斷定。
當他帶著這樣的可能性去現場的時候,看問題的方向發生了改變,這樣一來的話他就會有新的發現。
事實證明他的想法絕對沒錯,這輛車被停放在這裏的時間絕對不超過三個,而且車座內的棉花中灰塵的含量也可以證明這一點。車底和車頂的裂縫也都是人為的做舊現象,凶手這樣做的原因很簡單就是為了幹擾警察們的視線通過屍體的死亡時間來誤判這輛車的停放時間。
聽了薑成的分析刑天覺得這件事情好像變得更加的麻煩了,薑成給的數據很細致,但是凶手為什麽要耗費這麽大的力氣做這樣一件事,難道僅僅是為了混淆警方的視聽麽?
如果真的僅僅是這樣的話,這未免也有些太過於耗費周章了,如果是偽造現場,選擇旁白的廠房比偽造這輛車子要簡單而且要經濟的多。
而且現場出現的車牌號,還有在那次車禍中失蹤了三十三年前顧十葉外婆的屍體,這個案子所有的一切似乎都是為了引出當年的靈車事件。
從屍檢的結果來看,殺死這些人的應該是同一種凶器,從力道上來看也符合一個人三十三年的一個力量變化一般規律。殺死這十三個人的凶手是同一個人,用的也是同一個東西。
而且屍檢中在皮膚組織尚存的屍體上並沒有發現任何受到捆綁或者是掙紮留下的痕跡,這也就是說死者是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被一擊斃命的。正常情況雖然是有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但是不可能每一次都會發生這樣的情況。
那麽綜上所述,可能的原因隻有一個,這個凶手肯定是這十一名死者都認識的人,而且這個凶手非常有可能是當年這十三名失蹤人口中的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