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5 怪力女王
妙莎姓林,人長得和名字一樣可愛,又高又瘦,放在國內絕對可以當平麵模特。「。@!妙莎和我不同,說起來,她的命運更坎坷,小時候跟著父母來首爾打工,後來父親出車禍去世,媽媽還年輕,便跟了個日本有錢人跑了,丟給她十萬塊韓幣。
這娃求生技能著實厲害,這樣都讓她活到了二十歲。當然,是在鄰居大媽們的同情兼幫助下。於是,妙莎成長為韓劇中堅韌不拔的‘女’主人公,因為對鄰居們的感‘激’一直很善良,我不明白韓國人為什麽總愛用這個詞稱讚別人,但至少她遇到路邊小狗不會像我一樣踢一腳,頂多尖叫一聲把小狗嚇得自己跑掉。
妙莎在政策及鄰居幫助下順利讀到高中,然後便出來工作,在我現在打工的那家小餐館認識了我。有句話怎麽說,美人對長得比自己漂亮的人天生存在敵意,我跟妙莎第一次見麵便互看不順眼,人前笑嘻嘻,人後冷哼一聲背對背各自工作。
後來一幫小‘混’‘混’吃霸王餐,妙莎從小正義感十足,正切著菜,拿著菜刀就霹斷了一張桌子——那時我才知道,她是怪力‘女’王。
但美人就是美人,就是力氣再大,那還是個美人。小‘混’‘混’再‘混’,那也還是‘混’‘混’,先是被嚇了一跳,後來便見‘色’心起了。為防妙莎暴走,毀了戰戰兢兢的老板娘的小本經營,我遲疑了一下,還是使出來學了十幾年的詠‘春’,幾分鍾之內讓那群小‘混’‘混’們全趴在地上。
老板娘和妙莎目瞪口呆。
一時衝動忘了隱藏自己,讓我成了店內的“震店‘女’王”,讓妙莎放下敵意,與我握手言和。由於先前那把明晃晃的菜刀,我接受了她的握手,然後發現彼此根本臭味相投,便惺惺相惜了起來。
我們本質是一樣的人,妙莎火爆脾氣,我偽裝著文靜,妙莎沒心沒肺,而我自‘私’自利。其實,我們隻是太愛自己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