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隻愛愛我的人,因為我不懂怎樣去愛一個不愛我的人,是完全不知道從何著手。他愛你,什麽都容易,他會來感動你。他不愛你,你多麽努力去感動他,也是徒勞的。我愛不起不愛我的人,我的青春也愛不起。我的微笑我的眼淚我的深情我年輕的日子隻為我愛也愛我的那個人揮擲,是他讓我知道,相思總比單思好。
即便真如夏墨所說的徐碩是一隻癩蛤蟆,那麽那一個男人又不是那個傻傻蹲在井裏,看著外麵的井口飛過的幾隻白天鵝,然後幻想一下,會不會有白天鵝飛到自己的身邊,也許那些個白天鵝隻是隔壁班每天靜靜發呆的班花,也許是上班之後隻能遠遠瞥一眼的女上司,也可能隻是路上匆匆一瞥的女子,而徐碩自認為自己這二十四年幾乎可以說是碌碌無為的人生中,夏墨可以說是他這二十四年的平淡裏唯一出現過的一隻白天鵝,而且是真正的自己的白天鵝,即便不為世人理解,但確乎是被自己這隻癩蛤蟆擁入懷中,徐碩感覺自己很幸運,很幸運沒有像文章開頭第一段張小嫻的話那樣,永遠隻是單戀,有愛的話,總歸是比較好一點。從他第一天見到她開始,所做的,所想的不過是怎麽讓自己怎麽才能和世俗拉開一點距離,或者是更世俗一點,起碼是自己的心裏想得如此,有時候自己想想一想,都覺得這件事情來的是這麽突兀,沒有緣由,沒有說法,這段叫人不知道該怎麽描述的日子確實有了點讓人描摹的演義小說的色彩,結婚了,這個一眨眼穿過了四百年的烽火和煙塵的男人終於有了幾分正大光明擁有這個女人的底氣,但是這點底氣卻不足以讓他膽大包天的對著旁邊的女人把以前做過的事情再做一遍,什麽時候都行,唯獨今晚不行。
脫下婚紗之後,夏墨穿上的是一套夏萱冰從瑞蚨祥的老板手裏討過來的一套大紅旗袍,就像有的人說的那樣,旗袍不是誰想穿就能穿的,能穿旗袍的女子不僅要的是身材,而且更要有的是那一種氣質,否則就是互相糟蹋,兩不相宜,蘇州絲,胭脂紅,一排小盤扣,妖嬈如同一朵含苞待放的紅玫瑰,旗袍最明顯的功效便是把人凹-凸有致的身材淋漓盡致的展現出來,恰似古書說的一般,減之一分太瘦,增之一分太肥,,恰似一個妖嬈的S,低著頭凝視著腳尖,臉頰緋紅,但還好夏墨的眼睛還是如往日一般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