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石膏臉(1)
這件詭怪的事,讓張清兆受了很大刺激。
他兩天沒有出車,躲在家裏,回憶在停屍房的每一個細節。
到城裏開出租車五年了,他每時每刻都很小心,沒有發生過一次交通事故。
他算是一個善良的人,假如撞了人,他不會逃逸。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他的膽子很小,他寧可接受處罰,也不想日後被抓住嚴懲。
有這樣一句話——常在河邊站,沒有不濕鞋的。
三年前的一天晚上,兩個警察突然來到他家,把他帶走了。
他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到了公安局之後他才知道,原來,前一天晚上,在王家十字路口發生了一起車禍:
有個男人帶著妻子過馬路。
他妻子懷著孕,剛滿九個月,丈夫陪著她遛彎。突然下雨了,很急,路麵上轉眼就有了積水。
幸虧他們拿著傘。
夫妻倆過路口的時候,猛地拐過來一輛出租車。
那車開得太快,而兩個人又撐著傘,躲避不及,被那輛車撞了個正著。
司機明明知道撞了人,但是由於當時天黑,又沒有人,他連刹車都沒踩,猛轟油門瘋狂逃竄了。
丈夫爬起來,看到妻子四仰八叉地躺在馬路上,圓圓的肚子已經被軋扁了,鮮血濺了滿地,他悲慘地叫了一聲。
這是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那個孕婦和腹中的孩子都死了。
幸存的丈夫一口咬定他記下了那輛車的牌號——濱A65927。
濱A65927是張清兆那輛車的牌號。
警察對張清兆進行了訊問。張清兆百般爭辯,聲稱他根本沒有撞人。
警察當然不相信,把他留置了。
王涓聽說張清兆被抓了起來,嚇壞了,急忙從老家趕來,四處找張清兆的表哥,請他幫忙。
張清兆的表哥叫陳勝,在市交警大隊當交警,他不在事故科,在宣傳科,是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