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龍賈誤軍
?我是誰回過頭:“錢雖然是萬能的,但為了萬能的錢丟了我的小命那是萬萬不能的。
公孫鞅氣得要死,可一時間也是沒有辦法。
就在此時,忽然魏軍一亂,原來一個瘦小之人從下麵鑽了出來,他拿著一把斷戟,一掃而過,連著斬傷了好幾人的腿,得了這個空,那些秦人一下子撲過來,三下五除二,把前麵的魏兵殺死。
我是誰一個前突,讓過了身子,這使得敵人不能直接攻擊他,兩下子沒撈著。
我是誰大怒,道:“都是你害的,別再讓我分心了!”他說的當然是公孫鞅。
說話間,我是誰一腳踢起來,這次他是怒了,不然不會踢這麽高,這是一個錯誤,隻在於不會讓敵人看出來,不過我是誰想自己也許是太大意了,就他看來,這些臭魚爛蝦一點也不是他的對手,指望這些個隻會打粗架的二皮子傷到他?那不是笑話麽。
那名秦人還想用兵器擋格,但我是誰出腿的度那叫一個快,哪有他擋的機會,頓時飛了出去,人倒在地上。兩名秦人撲過來,抓住了我是誰的鈹,不讓他再揮動這件武器了。
我是誰大大方方的鬆了手,轉頭就摸出了青銅劍與吳鉤,隻兩下子,就割開了他們的脖子,殺這些人對於我是誰來說,真是和吃小豆子沒區別。
其實,殺人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哪怕是一個小孩子,也可以用一把劍在人的脖子上劃過,隻要割破那條大動脈,一切就可以結束了,你就聽著那“沙沙”聲,感覺那一切的美好。
我是誰兩劍就殺了兩個。
但敵人不是兩個,還有更多,至少我是誰知道一個人是從下麵想斬他的腿的。
在這時,我是誰靈活的動了一下,他做了一個單腿跳,然後在這跳的同時把兵器揮動,又割了兩個人的脖子,在他站回後,再飛起一足,把那個偷襲他的人踢到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