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章 夫人是及時雨
?就槍法,在馬戰上用的少,所謂臨敵一槍,那就是一槍,當麵一個點紮,那就是兩馬交錯的一瞬間。/В⑤。cOm\\~~~~至於從後麵殺敵,那就容易了,提槍點砸就行了。可是要說步戰,那就不同了。
在中國古代,戈戟等帶著鉤的兵器之所以為人所喜,並非是一無是處的,它們的作用極大,由於有了鉤頭,能斬能劈,能掃能刺,能衝能殺,能擋能架,有道是裂馬分獅,金戈蕩寇!換句話說,這兵器厲害就厲害在它的作用太多了,牛,一個精於此道的士兵在戰場上的作用那叫一個凶,三五名步軍拿著這種兵器,打好了,天下無敵!在軒轅劍裏的那三個秦兵砍頭三人組的厲害就可見於一斑!
可這樣的兵器對於士兵來說太難了。一把兵器,似戈這樣的,用處是多,可惜的是,在戰場上,本就是以繁雜為害,也就是說,如果把一名士兵以戈來當武器,至少要訓三五年,因為他們要練習的太多了,有隊形,有殺陣,還有很多等等,這絕對是不好的。比如,戈戟的兵器杆子太長了,勾掛住了拔不出兵器來,這時又會影響到軍陣。相比起來,槍就簡單實用多了。
一名槍兵,隻要很短的時間就可以訓練成型,這裏不是說傻BB的上前殺仗,而是他還要學會軍陣隊列。如此,才可以用很短的時間裏裝備出一支支最精良的軍隊。
在西方,亞力山大手下,就為自己的步軍裝備了一支專門拿著七米長的大槍的步兵軍隊,他們的方陣威名多是用這種兵器搏來的。亞力山大就是用這種步兵打敗敵人的騎兵,再用刀盾兵對付敵人的戰車,最後自己用騎兵突擊敵軍,這就是他勝利的一概方式。
而在秦國方麵,他們雖然沒有裝備長槍,但他們卻也弄出了大長矛,此後,這種矛逐漸代替了戈戟類的兵器,成為了長兵器的選。最後,演化成了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