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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笑俠侶 序 殘月軒 網

我的第一次──序

終於脫稿了。

終於完成了我的第N部作品,以及在禾馬的第二部小說。這段“血淚交織”、“可歌可泣”的過程,必須提出來和眾位看倌分享一下。

首先,題材方麵,這是淩某人的第一部古代小說。說真的,寫古代小說一直是我並不怎麽樂意的事情。至於其中詳情,唉,這可提到了本人此生永恒的痛。話說小女子我國中時期功課頂呱呱(真的啦!)、體育棒呆呆(本人還當過手球校隊),堪稱文武雙全的女英豪,人類光輝的榮耀、國家第一屆女總統的候選人(稍微言過其實了一些,大家別計較),可是,唯獨曆史、地理兩科讓小女子杠龜。

我實在不曉得,為何女孩子最擅長拿分的這兩科,由我念起來就會變成“鴨子看閃電”。在淩淑芬的考卷上,最誇張的情況曾經出現過──東南沿海的省分叫“甘肅”、唐朝的滅國皇帝叫“紂王”、雲南的省會叫“雲林”,說來可憐,我連北京現在在哪一省都弄不清楚……喂,別笑了啦!本人忍痛把隱私公布,您笑個啥勁兒?人家天生是路癡,連在自個兒家附近閑晃都會迷路,教我去記那種八千裏外的地圖,我記不住是天經地義的,OK?

所以,每回接到讀友們來信,建議我為何不寫古代小說,信中還夾雜著威脅利誘、哄拐帶騙,末了還會撂下一句:“哎呀,不要吊我們胃口啦!趕快寫啦!”我隻好淌著滿頭冷汗,再瞄瞄書架上令我挫敗的史地書籍,轉頭當作沒看見。

或許又會有人說了,史地不好的人也能寫古代小說嘛!話是沒錯,可是我向來篤信一個原則:動筆寫任何作品之前,一定要對該作品的背景有所了解,有幾分本事寫幾分稿子,我不希望在“淩淑芬作品”中出現任何與事實謬誤,或前後文不符的狀況,因為每一個作者都該對自己的作品負責,也對讀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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