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天氣狀況,多雲轉晴!
我對於警察,有著本能的畏懼,這源自我從前的經曆。
當初為女友二家裏三舅媽外甥媳婦的堂弟偽造在職收入證明被抓,是我和人民警察第一次打交道。
我必須得承認,偽造國有職工在職證明,是一件違法的事情,我有罪,我應該受到懲罰。
雖然說,最終我逃過了法律的製裁,但是,我的身上也是掉下了一層皮,好不容易才緩過來。
現在,看到警察我都是繞著走,這應該同小鬼害怕閻王爺是一個道理,等級的壓製。
何況,此時的我,並不幹淨,我不知道報警之後,該說些什麽?
欣陽被黑社會抓走了?亦或者她失蹤了?
對於這些,我並沒有確鑿的證據!我不能證明那個男人是黑社會,也不能證明欣陽的失蹤。何況就算是失蹤,也需要二十四小時才能立案。
而且,我不是欣陽什麽人,我隻是一個路人,一個群眾,沒有報警的身份。
最重要的是,我在方才,倒賣了那個男人的手機,這行為屬於偷盜!
仔細想想,我攤上大事了!
當初沒多想,完全是為了解氣,現在來看,事情並不一定很簡答。
如果男人也和我一樣,是一個小氣鬼,他若是報警的話,我的罪名可就大了。
偷盜價值五六千的物品,都夠判好幾年!
我有些害怕,有些擔心,害怕此刻的聯想專賣店大廳裏,突然間衝進來幾個身穿製服的警察,將我按倒,那樣,我百口莫辯。
我緊著的盯著門口,心情忐忑,同時,也在等待著對方的電話。
這一刻,我甚至希望,欣陽領到家裏的男人,是一名真正的黑社會,因為那樣,他就不會報警,不會讓我在同人民警察打交道。
我真是怕了!
……
就在我胡思亂想的同時,那輛載著老褚的無牌照麵包車,飛速的行駛到一片爛尾樓前。
而後,老褚被薅著頭發,從車上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