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淩晨,天氣狀況,大雪!
天蒙蒙亮的時候,我被老方一群人送了回來,當然,眼睛是被蒙住的,並沒有因為我們之間的熟絡,就網開一麵。
或許,這短暫的熟絡,隻是建立在金錢基礎之上的微弱情誼,當沒有了金錢作為橋梁,指不定什麽時候就從朋友,兄弟變成了仇人。
我依舊是在墳塋圈的小草房那裏,換回了自己的衣服,而後,被接應的方老四,送回到城裏。
獨自走在人煙稀少的街道,望著天邊的肚白,我恍若如夢。似乎在剛剛過去的一夜時間,我經曆了兩個世界,不過,我更喜歡活在當下這個世界中,畢竟,器官沒有危險。
在城市的冰雪道路上踩著馬路牙子,我身心疲憊的回到了小旅館,在旅館的門口,陳愛民和欣國忠,已經等候多時。我沒有什麽隱瞞,把這次任務的成果全部如實匯報,陳愛民又問了一些關於我深入墳地的細節,隨後叼著煙離開了。
和他一起離開的,還有欣國忠。
“我出去有點事,你自己在這裏好好呆著,別亂跑。”這是欣國忠離開前,對我的忠告,我嗤之以鼻。
他們走後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洗了個熱水澡,將身體在墳塋圈沾染的晦氣除掉,而後,舒舒服服的躺在大床之上,準備睡個好覺。
哪知道,這個破旅店,隔音實在太差勁,無限誘惑的呻吟聲,此起彼伏,從白天到黑夜,永不停歇。
我躺在**,翻來覆去睡不著,心情的糟糕可想而知。
“都他麽消停點,叫那麽大聲,吃金嗓子喉寶了啊。”我憤怒的嗬斥,聲波震得本就不厚的牆皮,微微抖動。
還別說,真有那麽一點微薄的效果。
隻是。
沒過幾分鍾,呻吟聲再次雄起,而且,比先前的聲音還要大,似乎在有意挑釁。
我沒有辦法,我能有什麽辦法,總不能去直接將門踹開,把裏麵的狗男女都抓出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