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英雄聯盟之主播日記

正文_第七十八章 林所長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天氣狀況,晴!

都說法律麵前人人平等,而今,我算是看出來,這個平等,更像是口號,至少對於我和這對姐夫小舅子來說,我沒有看到平等。

“等等,你為什麽要拷劉和,他們兩個人怎麽不帶回去審訊。”在小年輕警察從腰間掏出手銬的時候,欣陽出言詢問道。

她皺著小巧的鼻子,怒瞪著一雙杏目,很是生氣。

欣陽同我一樣,在二十幾年的人生裏,根本就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事情,今天遇到,也算是開了眼界。

欣陽從我的身後閃出身來,年輕警察這會才注意到,現場,還有一個人的存在,而且,還是一個女孩,美女。

小警察的眼睛一亮,看見欣陽的瞬間,分明是閃過一股莫名的驚豔,也是,任誰第一次看到欣陽,都會有這樣的感覺,否則的話,光頭也不至於將注意打在欣陽的身上。

“你懂什麽,警察辦案,不需要你過多評論。”小警察說道,態度還算和藹,如果換做是一個大老爺們這樣怒斥,估計這家夥絕對要甩臉色。

“警察辦案,要秉公執法,要公平對待,你們卻……卻。”讓欣陽拋頭露麵,已經夠難為她了,如果不是我真的有難,恐怕,欣陽和這樣的人,話都不願意多說一句。

“我們怎麽樣?”小年輕警察嘿嘿一笑,“我們警察就是法,我們警察說怎麽辦就怎麽辦,你是什麽人,敢質疑警察辦案。”

麵對警察的詢問,欣陽有些無語,也是,無論警察怎麽做,至少,他們在辦案的過程中,是有著絕對權利的。

這會,我和這對姐夫小舅子,都屬於本案的當事者,他們將我帶會警察局,這從理論上來說,沒毛病。

毛病主要出在,他們對待我和對待這對姐夫小舅子不平等,但是,麵對這樣的情況,我能說什麽。

就好比一個做買賣的,人家看客人順眼,白送東西都行,看客人不順眼,多少錢都不賣,這是人家的權利,市場賦予商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