躡手躡腳的從窩棚裏走出來,李彥哲回頭看了眼趴在藍葉草上睡得正香的毛球,對它揮了揮手後跟著朋克向鬼山主峰走去。
小毛球十分可愛,又和自己特別親近,李彥哲還真有過把它留在身邊的念頭。
可是他要做的事情太過艱巨,危險重重,他不想讓這麽可愛的小東西陪著自己一起涉險,所以最終還是狠心把它獨自留了下來。
朋克不喜歡小動物,他在考慮事情時都是以切身利益為出發點的,見李彥哲對毛球依依不舍,他小聲提醒道:“我沒看出這究竟是什麽怪物,不過在幼體期就敢獨自闖蕩山林,說明它在怪物中有著很高的地位。要知道怪物的嗅覺極其靈敏,如果你把它帶在身邊,很可能會被它的父母發現,到時候咱們就麻煩了。”
李彥哲想想也對,就算成年怪物打不過他和朋克,可在毛球眼前殺死它的父母是件很殘忍的事情,所以把它留在窩棚裏是最好的選擇。
這麽一想,他心裏輕鬆了許多,可就在這時,一道藍光在他眼前閃過,緊跟著他就發現自己手裏多了個毛茸茸的小東西。
抬起手來,李彥哲看到毛球用兩隻前爪抱著自己的大拇指,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可憐巴巴的望著自己,像是在抱怨自己為什麽要丟下它不管。
“見鬼了!”
朋克回頭看了一眼,茂密的草木已經遮擋住了視線,讓他無法看到千米外的窩棚。
“剛才走的時候它正在睡覺,而且咱們的速度不慢,它是怎麽追上來的?”
聽到朋克的詢問,李彥哲笑著道:“你剛才不是也說過了嗎?怪物的嗅覺很靈敏的。“
朋克用力梳理了一下自己的頭發,指著毛球問李彥哲:“你打算怎麽辦?”
李彥哲輕歎一聲,看著毛球對自己依戀的目光道:“還能怎麽辦?既然它能追上來,就說明它和我有緣分,帶上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