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事非尋常必有妖
奇怪?
鄧家兩兄弟也是大眼望小眼,心裏也極為鬱悶:這還用說嗎?誰不奇怪?
好吧!我隻得再提示一般死者是不會有這種想法的,通常他們都會明白自己的死因,不會糾結於自己的死法。
兄弟倆都不是傻子,一下子也明白了我的意思,可他們奇怪歸奇怪,一時之間也想不明白其中有什麽特別奇怪之處,隻得再度加深自己的鬱悶。
我接著將鄧強昌對他們務必照顧好他們母親的要求說了一遍,兩人自然點頭稱是。至於財產的分割,兩人都覺得比較意外,可聽這傳達的意思也的確像是他們父親的語氣及想法,不似我胡說八道。
我有胡說八道的必要嗎?反正我又不能分我,也沒人收買我!
鄧京東覺得意外是因為他認為得到的太多了,雖然隻從父親的現金裏分得2億,但兩個廠子值錢啊,估計兩廠的估計就值5個億了,而且兩個廠子的進貨、生產、銷售都已經穩定成型,簡直就是坐地收金的節奏了。
而鄧勝西不是蠢貨,不會不明白兩個鋼鐵廠的價值,但他不是嫉妒鬼、守財奴,他覺得他有就可以了,沒必要什麽東西都非要均等均分。他更希望的是靠自己的本事來掙錢——雖然本金還是家裏提供的,他的目標是成為第二個李澤楷。可如今父親卻給他留下了3億現金,他要是還是不要?要來了又該怎麽發展自己的公司?大胖子跑步會不會摔倒?
兩人對這個問題都默契地提議等辦完父親的後事再慢慢商議,反正不是大打出手要爭奪財產,我也懶得一再聲明這是他們父親的意思。人家和和睦睦的多好的事啊,我還唧唧歪歪算什麽?
其實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鄧強昌是沒有權力處理這全部財產的,因為那是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產,他的妻子也享有一半的財產權利,除非他們婚前就製定有特別的《財產協議書》之類的東西。但是在這南疆小鎮的地方,哪有這麽高大上的東西?這事我知道就行,可不敢瞎說!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