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爾夫介紹
高爾夫比賽規則:比杆賽
一、勝者
以最少的杆數打完規定一輪或數輪的比賽者為勝者。
二、不履行擊球入洞
如果比賽者在任何一洞不履行擊球入洞,並且在下一洞發球區擊球前,若是在該輪的最後一洞則是在他離開球洞區前,沒有糾正錯誤,他應被取消資格。
三、對處置程序的疑義
a.處置程序
僅限於比杆賽中,當比賽者在一洞的打球中對自己的權利或處置程序有疑問時,他可以打第二球而不受罰。當出現引起疑義的情況後,比賽者應在采取進一步行動之前向他的記分員或同伴比賽者宣布他將依照本規則進行處置的決定並聲明規則允許時他將采用哪個球的分數。
除非兩個球的分數相同,否則,比賽者應在提交記分卡之前向委員會報告該事實;如果未履行這一手續,則他要被取消資格。
b.關於洞的分數的決定
如果規則允許比賽者預先選擇的處置程序,則被選定的球的分數為該的分數。如果比賽者沒有事先宣布他依本規則處置的決定或選擇哪個球的分數,在對涉及到的球采取的處置程序為規則允許的前提下,初始球的分數作為該洞的分數被采用;如果初始球不是打的兩個球中的一個,則采用首先被打的球的分數。
四、拒絕遵守規則
如果一個比賽者拒絕遵守規則而影響了另一名球員的權利時,他將被取消資格。
五、一般處罰
另有規定時除外,在比杆賽中對違反規則的處罰為加罰兩杆。
高爾夫比賽規則:比洞賽
一、洞的勝者:勝負的表示方法
比洞賽是以每洞決定勝負的。
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以較少的杆數打完一洞的一方為該洞的勝者。在有差點的比賽中,淨杆數較少的一方為一洞的勝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