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了院,整整在家躺了三天。這三天裏,我開始反思我的人生。想想我大學讀的也是法律,可是這畢業五年,我從沒有去考過一次司法考試。看看別的同學早就在本城做了小有名氣的律師檢察官,而我卻窩在這家不大不小的貿易公司混沌度日。愛情事業全無,隻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女吊絲而已。
想著我每月那薄薄的薪水,還不夠我買一件有牌子的衣服!每年的同學聚會,我都是灰頭土臉的那一個。想到此,我不由大叫一聲:“文小青啊文小青!你可不能在這樣下去了!你要勵誌,你要做一個勵誌女!二十八歲的人生,重新起步,也還不晚!”
到了第四天,我便胡亂穿衣起來,本人對於衣服品味也向來是不太講究的。這天,我穿著大紅的風衣,綠色的褲子,白色的球鞋,手裏拎了個大包,就出去上班了。母親笑著對我說:“不虧是我的女兒,身子骨兒從小就好!不幾天就生龍活虎的了!想當年我可是湖裏老蝦,海裏遊泳過的!這樣好的身體,自是遺傳給了你了!”我便笑著對母親說道:“那我要謝謝媽媽了。今天,是我最後一次上班。我是去辭職的。”
母親聽了,意味深長地問我:“小青,你可都想好了?”我深深呼了口氣,說道:“我已經想好了,我不是對你說了,我要勵誌的嗎?那麽,就從今天開始。”母親看了看我說:“你既然已經想好了,我是不反對的!反正今天你已經二十八歲了,我對你的婚姻已經不報希望了!你的事業能忙好一點,你的經濟便就更好一點!對你也是自有好處的!”
這話說完,爸爸便從衛生間出來,他皺著眉頭看到我手上的那個碩大的玉扳指,笑道:“你們說什麽呢?倒是難得的不吵架?”母親聽了,對著父親說道:“你的好女兒,今天起要去公司辭職了!說要在家複習,考司法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