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提起要經過縣火葬場,就令人頭皮發麻呢?
說起來,還不是縣火葬場那些鬼事太臭名遠揚,才讓人不寒而栗的!
又因為本故事後來許多事情都牽涉到縣火葬場,我們就不妨作個簡單描寫吧。
原來,縣火葬場最初是個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後來改成了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近來,隨著火葬場漸成規模,經營也比之前人們仍習慣土葬時來得好。
縣委認為縣財政收入有些入不敷出,就決定剝離一些有經濟收入能力的單位為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縣火葬場就入列其中。
從一個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再到差額撥款,現在又變成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擺在火葬場幹部職工麵前的,就是加大創收能力。
場長許大寶自己想不出辦法,就把這根硬骨頭扔給銷售股副股長周芸。
周芸才做售股副股長不久,工資比做普通員工增了不少,自然是舍不得把到手的肥肉從嘴裏吐出來的。
她冥思苦想,想出一個主意,就是壟斷經營!
按照周芸提出的建議,火葬場向外公布了最新規定:凡是到火葬場祭拜先人、與死去的親人做告別儀式,一律不準從場外帶祭品進火葬場。
這是為了便於管理,控製人為災禍。
諸如火災等。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這是利用獨有資源實行壟斷,當然會有意見和不滿。
隻是正常情況下,一般人家一年才會去祭拜一次先人,雖然明知道會被宰殺得血淋淋。
但那畢竟不是傷筋動骨的事。
牢騷怪話、狠話說了不少,可實際上仍然有氣歸有氣,到場裏去時還得按火葬場的有關規定來祭拜。
不難想見,因為火葬場采取特許經營辦法,即隻允許十四個私人經營者在園裏麵經營香燭蠟火、金元蠟寶,價格就比園外翻番還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