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清道夫

第四案 奪麵老屋_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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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剛才秦科長他們法醫組的介紹,現在初步可以排除溜門入室盜竊的可能性。依據是時間太晚了。”趙局長說,“如果是溜門入室,那凶手必須是在死者習慣的關門時間前進入,這個時間經過調查是五點半。那麽他沒必要一直等到八點多才動手。”

剛才,我們拖著疲憊的身軀,趕到了專案組,對死者的死因、致傷工具、死亡時間和致傷方式進行了介紹。

這時候的我,坐在專案組裏,腦子裏仍然是一團糨糊。但我知道,很多時候,即便自己沒有理出思路,和別人多說多談,思路也會清晰一些。我知道由於網上炒作的緣故,已經不可能給我們留下整理思路的時間,我們必須第一時間確定偵查方向和偵查範圍。

“那麽,現在大家都有什麽看法?”趙局長組織起討論。

後法醫率先發言:“我覺得這是一起因仇殺人的案件,凶手和死者是熟人。凶手半夜敲門入室,見人就砍,殺完人後離開。”

“那門口的火堆呢?”一名偵查員說,“我們調查的時間和你們法醫推斷的時間對不上啊。怎麽會先起火,後死人呢?會不會是你們法醫推斷錯了?”

“技術工作和偵查工作是相輔相成的。”我插話道,“即便調查的證據確鑿,但是我們也必須堅持自己的技術所見。如果被偵查結果綁架,勢必會造成技術推斷的錯誤。”

大家都默不作聲了。

陳詩羽說:“火堆可以和案件無關。但是現場客廳的燈是開著的,如果是尋仇殺人,隻需要進入中心現場就可以了,沒必要走到院落最裏麵的客廳去開燈啊。”

“對,我也認為這一點解釋不過去。”趙局長說,“客廳的燈是一個疑點。如果這樣分析呢?凶手和死者是熟人,知道死者家錢財的位置所在。所以凶手敲門入室後,直接殺人,然後戴手套進客廳,在客廳的某個地方拿走了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