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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經排除了謀性和謀財,那不就是謀人了嗎?”邢斌局長說,“謀人不就是因仇嗎?”
“我同意謀人的觀點,但是不同意因仇的觀點。”我說,“首先,凶手選擇殺人的時間是上午,光天化日,不是尋仇的好時間。其次,凶手沒有攜帶任何作案工具,難道他就這麽自信可以殺死兩人?再次,現場一進門,就可以看到矮櫃上的一把水果刀,這是一個殺人的利器,但他為什麽不用刀,而選擇了徒手?別忘了,當時旅館裏還有人,他這樣殺人,是有風險的。最後,他一個人殺兩人,而且在殺害葛凡的時候還遭到了於婷婷的抵抗。於婷婷是個小孩,她可以抵抗,也可以逃跑呼救,凶手當時並沒有控製她,這是冒著很大的風險的。說明凶手對於殺人的實施,並沒有做好充分的預案,他的謀人,是沒有準備的。”
“師父說過,排除了謀性和謀財,沒有準備的謀人,就是**殺人。”大寶補充道。
邢斌局長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誰會**殺害一個旅館老板娘呢?”我自問自答,“隻有房客!”
大家都在點頭。
我說:“當然,我們還有別的依據。比如,老板娘的電腦桌麵上,正在播放《甄嬛傳》。我們知道一般的播放器不會自己暫停的,但是為什麽現場電腦的播放器暫停了?那麽,隻有老板娘自己點擊了暫停。眾所周知,一個人正在看電視劇,突然遇到了危險,怎麽可能還來得及去點擊播放器上的暫停?而如果是有人來找的話,就會下意識地先點暫停,再和別人說話。在這麽個時間段,怕是隻有房客才會和老板娘說話吧。”
“也就是說,凶手和老板娘其實開始是和平談話的。”主辦偵查員說。
我點點頭,說:“凶手的情緒是有個漸進的過程的,先是平穩,後來不知道為什麽被激怒,從而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