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娃娃放在我家養了三天,所有需要用到的東西,都是我們臨時去超市買的,在確定小娃娃暫時沒事之後,我與慕錦川將孩子送了回去。
不是我們不願繼續養著,而是我們再耽擱一天,小大人非得將我家門口的泥土給踩下三寸去。
每天她都會來我家門口轉悠,死活不肯進來,隻讓我抱著她弟弟出來給她看一眼。
看著寶寶身上嶄新的衣服,小大人更是連抱都不肯抱,非說讓我小心點,她反正不會接的,摔到了孩子就是我的錯。
我是又無奈又心疼,因此,等醫生確定小寶寶那點感冒好的差不多了,我立馬將人給還了回去。
連帶著小寶寶的搖床、嬰兒車,以及好幾桶奶粉、熱水器,小大人看著我們,眼眶紅的耳根兔子似的,我看的出來,她不想收下我們送來的這些“價值昂貴”的東西。
“小寶年紀太小,這些它都需要,隻是你們記得別露出來讓別人看見了。”我勸了一句,跟慕錦川將東西全部堆進了防空洞內。
這些孩子我暫時沒辦法安置,也沒法帶著他們,去飯店之內的公共場所,那樣太惹眼,別人投來的或厭惡或好奇的目光,也會給他們造成或多或少的傷害。
趁著小孩子都在,我又問了小大人他們的打算。
按照我的想法,是想讓他們都進去孤兒院的,可是我也知道,不是所有的孤兒院都是好心的,有些知識利用孤兒院這個名頭,或給自己圈錢,或是利用孩子,做些禽獸不如的勾當。
小大人衝我咧嘴一笑:“姐姐,我叫小二,老大以前也跟我們說過,說要讓我們過好日子,不過我就算啦,我跟我弟弟過。”
小二……名字取得還真是十分不走心啊……
我默默念叨了一句,不過想到孩子們叫蕭安遠也永遠是“老大”“老大”的喊,我也就不糾結了,拿出紙筆,讓小二將所有的孩子集合起來,一個一個谘詢他們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