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死刑前規則

正文卷_第三十九章 意外情報

就在我和王濤苦想方倩不來上班的原因時,老陳進來科室叫我們集體去開會。

會議主要內容是關於碎屍案的案情,老陳說上麵已經下了命令,說要重新調查碎屍案,而且重點聲明不許出現像上次徇私舞弊現象。

最後老陳還說現在這起案子由他主要負責,我們查案過程中要是碰到什麽問題,必須要跟他匯報,不許私自行動,更不許玩先斬後奏這招!

老陳在說這話的時候,刻意轉頭看了我和王濤一眼,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是在說我倆。

散會後,他特意把我和王濤留了下來,他說現在嫌犯基本可以確定是李林。至於李大有和王巧芬,上頭說可以先放出去,不過在沒結案之前他倆不能離開本縣。

一個小時前老陳還不讓李大有去醫院治療,現在竟然又改變主意把他釋放,這轉變快得讓人難以置信。

“小楊啊,李大有腿腳不便,等下就麻煩你把他送回思合村吧。”

“陳所,那現在是不是說李大有和王巧芬已經徹底排除嫌疑了?”

老陳沒說是,也沒說不是,隻是讓我交代他們不能離開本縣。如果離開,將會把他們再抓回來!

聽老陳這意思,似乎對他倆還沒完全排除嫌疑,不過這樣也好,至少他們不用再被關在拘留室。

當我把這消息告訴給李大有聽時,他以為我是在哄他,死活不願意離開拘留室。

“李大有,你不是日盼夜盼要出去嗎,怎麽現在給你出去,你倒不願意了?”

“楊警官,你老實告訴我,這次是不是想騙我出去後把我槍斃了?”

“你李大有把我楊越想成什麽人了,”我沒好氣道,“我現在最後問你一遍,到底要不要跟我走?”

李大有猶豫了半秒,說如果真是回家的話他就願意跟我走!

好說歹說,終於讓他相信我是真要送他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