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店裏,我唏噓不已,冥巒卻無動於衷,好像全然沒放在心上,不以為意。而這一切早就被服務員看得一清二楚,嚷出了同夥,帶著利刃,陰笑著朝我們走來。
“你們知道的太多了,讓我們來把你們做成美味的奶油麵包吧。”說著一陣狂笑,一步一步逼近我們,而我早就躲進了牆角,拿起了一張凳子來保護自己。心想這下壞了,自己也要成了麵包餡。
以前隻是聽說,像《水滸傳》中在十字坡賣人肉包子的孫二娘。還有前不久看到的新聞:
一個是發生在A城市。在80年代初,該城市發生過一起非常轟動的人肉包子事件。說有一個包子鋪,那個老板有一天和一個人發生了爭執,一怒之下把他殺了,屍體沒處藏,就一狠心把屍體剁成肉餡,包成包子對外賣,結果吃過的人都說好吃,他的生意也很興隆。結果老板的膽子也大起來,說是後來又殺了好幾個人,還包括一對外地來的夫妻。有一次一個人(據說是醫院的某主任)來他這吃包子時覺得肉餡味道不對,就拿著包子報公共安全專家了,經分析是人肉,公共安全專家馬上去包子鋪抓人,最後居然在冰箱裏還發現了剩下的一條人腿!
一個是發生在M城市,1960年的國內經濟困難,肉,蛋等許多人民生活食品特別緊俏。該城市郊區的一個小包子鋪生意卻很紅火,在周圍名氣不小。店主大家都叫他“老王”,四十多歲,身材魁梧,幾年前從外地搬來。他自己說很早前老婆嫌棄他窮就跟別人跑了,他就一直單身過著。鄰居們都覺得老王為人和善,老實勤快,做生意童叟無欺。特別是他的包子汁多味鮮,遠近聞名。
他每天淩晨4點就開工,6點就準時會有一籠籠熱騰騰的鮮肉大包出售,風雨不改,寒暑不斷。由於他不要幫工,不收學徒,每天隻做500個包子,大家隻認為是老手藝人的傳統習慣。買包子的人每日早起排隊,要不等到早上八點半就沒了。吃過他包子的人都說味道特別鮮,也沒聽說有人因為吃了包子得病的,大家對老王包子質量很放心。當然,那時的郊區更不會有誰會拿他的包子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