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徒步定回旅館。
整個兒穿過第四十一條大街。
我這樣做,倒不是因為我想散步什麽的,主要還是因為我不想再在另一輛出租汽車裏進進出出。
有時候你會突然討厭乘出租汽車,就象你會突然討厭乘電梯一樣。
你於是就得靠兩隻腳走,不管路有多遠,樓有多高。
我小時候,就常常靠兩隻腳走上我們的公寓房間,足足爬了十二層樓梯。
你甚至都不知道天已經下過雪了。
人行道上連雪的影兒都沒有。
可天氣冷得要命,我就從衣袋裏取出我那頂紅色獵人帽戴在頭上——我才***不管我打扮成什麽鬼樣兒哩。
我甚至把耳罩都放了下來。
我真想知道是誰在潘西偷走了我的手套,因為我的兩隻手都快凍僵了。
其實我即使知道了,也不會采取什麽行動。
我是那種膽小鬼。
我盡可能不表現出來,可我骨子裏真的是個膽小鬼。
比方說,我要是在潘西發現了是誰偷走了我的手套,我也許會走到小偷的房裏說:“喂,把你那副手套拿出來怎麽樣?”那小偷聽了或許會裝出十分天真的樣子說:“什麽手套?”我會怎麽辦呢,我或許會到他的壁櫥裏把那副手套找出來,是藏在他那雙混帳的高統橡皮套鞋或者別的什麽東西裏的,比如說。
我會把手套拿出來,給那家夥看,說道:“我揣摩這是你的混帳手套?”於是那小偷大概會裝出十分假、十分天真的模樣,說道:“我這一輩子從來沒見過這副手套。
這手套要是你的,你就拿去。
我可不要這種混帳東西。”
我於是大概會直挺挺地在那兒站那麽五分鍾,手裏拿著那副混帳手套,心裏想著應該在那家夥的下巴額兒上揍那麽一拳——打落他的混賬下巴額兒。
隻是我沒那勇氣。
我隻會站在那兒,裝出很凶狠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