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我沒有見義勇為(上)
我趕緊又跑到第四街區去找老賴。
老賴的用處就是銷髒,小偷平時偷到什麽值錢的東西都去找他換錢,當然找他肯定換得錢不多,然後他再跑到火車站夜行街之類人多的地方,披個大衣,見個人就跑上去問買不買,賣的特別便宜,有時候為了博取信任,幹脆就說是自己偷來的,急著出手。
就比如一個手機吧,最好的那種,小偷偷完給老賴,頂多給幾百塊,但是老賴拿到火車站賣,隻賣200塊。
按理說這不是賠錢了嗎?其實並不,很明顯這是一個騙局,專門騙那些愛占小便宜的人。
也不是什麽高明的騙局,就是他先買一個手機模型,現在的手機模型不用心看就跟真的一樣,然後賣的時候用真手機,等你真買的時候再悄悄掉包。
如果你說這種簡單的騙局你不會上當,那你就大錯特錯了,你不會上當能保證別人不會上當嗎?一百個人裏麵就是有九十九個人不會上當,難免不會有一個上當,這個世界上的智障遠比你想象的多,因為老賴是個持之以恒的人,所以一天騙個幾百不是什麽問題。
我一般拿到手機不會像其他人一樣找老賴銷贓,因為太不劃算,我會直接拿到手機城當二手機賣掉,這樣四千多的手機成色好的話大概可以換二千,錢比老賴給的多了,而且那邊手機一刷,什麽都空白,什麽後顧之憂都沒有,多安全,要知道現在的手機都是有防丟的功能的。
我這次把手機賣給老賴主要是因為那手機很便宜,就算拿到手機城也換不了多少錢,還不夠路費呢。
但是現在我就得要回來,要是晚了說不定老賴就給賣掉了,他要是把那手機賣掉了,那我的手機不就也要不回了,今天真是麻煩,本來就幹了一票還搞出這麽個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