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個故事之前我猶豫了很久到底要不要動筆,因為我知道這個故事會引起極大的反響,甚至會遭到社會的譴責,但是最後我還是發了。因為人生中很多事你憋在心裏不吐就不快。而且太多的事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慢慢淡忘。我不想忘記很多東西,包括我的青春,包括那些曾在我生命裏走過的人,還有那些曾經讓我或開懷大笑或心驚膽戰或失聲痛哭的故事。所以我把它們寫了下來,和所有喜歡這個故事的人分享。
這個故事,是關於我和我撿到的那個小女孩紫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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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楊木西,開始寫這個故事時28歲,至於出生地點家世什麽的讓我不想透露也是不會透露的,因為接下來我要說的這件事我不知道會不會讓自己惹禍上身,總之我是豁出去了。
小時候,忘記了是5歲還是6歲的時候,我爸媽因為感情問題而離婚了。據我後來所知,那天是我爸打了我媽一頓,最後我媽被我爸趕出了家門,從此再無音訊。
從那之後開始我就是和我爸一起生活。我爸是辦醫藥廠的,做的還挺大,資產也很多。但是他本人自從我媽走後就很少管我,基本上都是我奶奶照看我,後來她老人家沒幾年也死了所以他又重新照看我,但是到了我上初中之後他因為太忙還是在外搞女人的原因也很少管我了,基本上每天回家就我一人,一星期也見不了幾次麵。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缺少所謂的母愛的原因,我這個人天生就有些內向,不善交流,但對女孩子卻也更有一絲好奇。小學的時候我不懂事,經常和幾個關係不錯的同學一起欺負女生,做出過很多現在想來很可笑愚蠢的事。那時候,一開始還有幾個算是死黨的家夥還願意跟我一起鬧鬧,後來做的太出格,被教導處主任訓覺了一番後我的那些所謂的死黨也不肯跟著我鬧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