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在遊戲內賺錢的可行性。張威也考究了一番。
按理來說,一款遊戲,是遊戲公司的財產,裏麵的設定、規矩,都是遊戲公司定的,甚至裏麵的物品價格,遊戲公司也能直接定價。一般的職業玩家,想要在遊戲裏賺個幾萬幾十萬的,沒有什麽問題。
但是,想在一款遊戲中,賺取幾億、幾十億的錢財,根本不可能!
因為,玩家就算是再強,畢竟也是在遊戲之中,遊戲管理層、GM,隨時都可以揉捏普通玩家!
就比如張威,能通過拍賣戰爭機械,獲利千萬。英雄公司完全可以降低張威的打怪爆率、或者是讓張威研製戰爭機械時,出產戰爭機械的概率變低。總之,完全可以用各種暗招,打壓張威!
實際上。當年,一些國產網遊,就經常這麽幹。
GM的權利,大到了極點,完全可以整治任何玩家,而且一定程度的整治,對遊戲公司盈利也有好處,遊戲公司幾乎不會管。最後搞得遊戲GM天怒人怨,就連在網上寫本網遊小說,也得事先講好:“本遊戲N國聯合開發,不設GM!”
而實際上,遊戲公司打壓玩家的事情,現在根本不可能發生!
早在2010年,中國就出台了法規,保護網遊用戶權益!
當時的法規,張威記得以前還了解過,其中一條是不得以“抽獎”形勢的遊戲活動,侵吞玩家財產。
就好比某玩家,拿200遊戲幣買了個隨機寶箱,打開一瞅,啥東西木有,白白浪費了200遊戲幣,這種類型的活動,遊戲公司不能搞!
另外,貌似還有一條超級傻逼的規定。
玩家不得強製PK!
一般的遊戲裏,某玩家走在非安全區地圖內,別的玩家看這玩家不順眼。完全可以把人家PK致死。後來法規一出,不準強製PK,一時間,分外蛋疼,不少人都是開了無敵,滿地圖跑,分外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