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所有的窮小子發家史一樣,孫函二十二歲時娶了比自己大十五歲的老婆,之後在老婆的資金幫助下才做起了餐館的生意。他在事業上發展得非常好,一間餐館很快就變成了連鎖店,包大同遇到他的地方就是總店。
人們通常認為這種婚姻的感情基礎不牢靠,年輕的老公發達後肯定會很花心,會背著老婆幹點偷雞摸狗的事,然而事實卻並非如此。孫函在對待女人的問題上很是潔身自愛,幾乎沒傳過任何花邊新聞。
實際上,他對女人幾乎是冷漠的,時常有厭惡的態度,員工犯了錯,即使是最美貌的女服務員含淚哀求,他也缺乏憐憫,倒是和他老婆相處還融洽。
另外他似乎也沒有什麽不良嗜好,夫妻兩個很平凡又很成功的生活著,看不出任何與眾不同的奇怪地方,直到一周前他生了怪病。
“你怎麽知道是怪病?”包大同打斷花蕾繪聲繪色的講述,心裏懷疑他是否應該出一本幻想類雜誌更適合些,“說不定就是一般的急病,所以他從發病到死亡不過才一周的時間。這種事很多,再說他雖然才三十歲上下,但比起才出生就夭折的人,不算最年輕的離世者。”
“我當然有其他證據。”花蕾瞪了包大同一眼,怪他不相信自己:“孫函和他老婆都會開車,但為了擺譜,平常出入都帶著司機。可是孫函生病的時候,卻偏偏不讓司機跟著,這不是很奇怪嗎?而且我聽店裏的八卦員工說,偶爾聽到孫函夫妻兩個爭吵,好像是孫函要看地下醫生,他老婆堅決反對。他們那麽有錢,為什麽不去醫療設備最好的醫院,非要找個連執照也沒有的江湖郎中?而且,一個員工曾經看到孫函吃奇怪的藥粉,當他被人看到,就立即藏起藥來,還發了很大的脾氣,把那個員工炒掉了。還有還有,孫函生病後,他們夫妻兩個好像非常害怕,超過了對疾病的怕,似乎是怕其他可怕的事。這些不說明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