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包大同就開始在南區“閑逛”。
南區說大不大,但畢竟是大都市的一個區,有一百多萬人口,當包大同用腿衡量這片土地時。那範圍就相當不小了。
他當然不能像警方那樣細致的排查,也不能進行地毯式搜索,他隻是帶著被迫養的那隻狗“廢物”沿街行走,仔細感知著哪個地方有邪氣滲出。
一早一晚,他就偽裝成溜狗的人,在大街小巷中遊蕩,雖然這個城市內,私人不能豢養大型犬,但海三涯神通廣大,居然把廢物這隻除了吃、睡、咬壞東西外,沒有任何本領的雜毛狗辦了個退役警犬的狗證,可以讓包大同大搖大擺的領著它四處走。
有時候他也半夜出動。那他就直接偽裝成巡警。雖然本市並沒有帶狗的巡警。
帶著廢物,是因為它除了能掩護行動外,還有一個平常很討厭,但這時候非常有用的特性——那就是它追逐一切覺得好玩的東西,四處逛竄,這樣包大同就可以借機深入於許多不方便進入的隱秘地方。
而他之所以在正午時分回家休息,其他時間才進行調查,是因為正午時陽氣旺,在熙攘人群中,邪氣被壓製到不易覺察的微弱,另之所以他比較注意陰暗的和風水不好的地方,是因為那裏容易藏汙納垢。
不過這樣三天下來,他沒有收獲,從石界那得知的消息是,警方也沒收獲。
難道他又陷入了誤區?那凶手,也可能就是小七。其實是呆在一個光明的地方。而被他忽略了嗎?最危險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這是個淺顯的道理,人人都懂,可是人人仍然被騙。
但話說回來。凶手敢呆在光明的地方,膽色和能力也不是一般的大。或者它有一個非常強大的,卻又容易被人們視而不見的偽裝。
他待在哪兒呢?他的偽裝又是什麽呢?
回想起來。在凶宅案中。小七幫助了血嬰,最後卻臨陣脫越,這是為什麽呢?假如當時小七和血嬰聯手。他未必是對手。小七是膽小,還是根本想利用他的手除掉血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