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日上午,我們一行人乘坐一輛別克商務車,向東朝河南方向行去。
這三天,我拿著向總預支的一筆訂金,恍如身在夢中,連走路都要順拐了。我豪氣幹雲地拉著沈傲蘭去西京大酒店吃了一頓,又拉著她去泡吧,把在農村窩著時想幹沒幹的事都幹了。什麽山中走獸雲中雁,陸地牛羊海底鮮,吃多了也都是一股味精味兒,芝華士兌綠茶喝多了也吐。酒吧裏有兩個長得倍兒漂亮的妹子,看年紀也就高中沒畢業的樣子,穿個三點式繞著一根鋼管亂扭。我不禁感歎:這世道,要想掙點大錢,隻有兩個法子,要麽不要命,要麽不要臉。
第二天酒醒之後,為了避免這些錢有命賺沒命花,我背著一個大旅行包,走城西串城東,見什麽買什麽,除了工兵鏟、指南針、防水表、防風鏡這種東西,買得最多的還是各種口味的罐頭和壓縮食品。本想淘換些防身器械,或是找沈傲蘭要一套警用八大件之類的防身,轉念一想,此行盡是荒山野嶺,對付一些豺狼野獸,催淚瓦斯、伸縮警棍、手銬之類的東西又沒一樣用得上。我那支心愛的老54也早被繳了械了,不禁長歎一聲。轉念又一想,去他娘的,老子當了這幾年警察,抓人全靠兩隻空手加一把銬子,打出去的子彈兩隻手就能數過來,還不是照樣抓人破案?腦子才是最好的防身武器,身在險地,不睜著一隻眼睡覺,就是給你一把機關槍,弄不好也得把小命丟了。
出發時,向總和向金鈴父女倆也是一身戶外裝束,各自往後備箱裏扔了一個大背囊。向金鈴還隨身提了個大提琴箱,我見她嬌滴滴弱不禁風的樣子,不禁勸道:“金鈴大妹子,我們這次去鑽山溝子,危險得很,不是去旅遊的,你送送就回去吧,聽話,在家裏拉琴等我們,別跟著添亂,要不然到時我還得分心照顧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