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聶影,今年二十二歲。我大學還未畢業,卻經曆了許多人永遠都無法經曆的詭異怪事。
從前,我每天會做一個夢,看見一樽棺槨。棺槨裏躺著一具麵目全非的屍體,這具屍體,成了我的丈夫。
我被逼著與他冥婚,因為他需要我的血重生。
他的父親,送我十裏紅妝,為我下了永生永世的惡毒詛咒。
他叫慕長安,是我的丈夫,因為我灰飛煙滅。
卻為了留下一個孩子,還讓我走過往生池,回到人間。
如今,我懷著半人半鬼的遺腹子,被曾經最好的朋友囚禁般留在醫院,每天吃著紫河車熬製的安胎藥,就為肚子的孩子能續命。
可,有人告訴我。這個孩子,根本不可能降生,因為天理不容。
天理不容!
媽的,天理到底是什麽?難道天理注定了,我聶影是天降災星,護不住身邊每個對我好的人,甚至護不住慕長安唯一的孩子?
既然是天理不容,又為何會讓我懷上這個孩子?
“聶影,你別急,總會有辦法。既然它能投胎到你的肚腹,那一定會有轉機。”歸來捏著我的手心,試圖給我一絲溫暖。
當觸到我冰一樣的手,他臉色大變,不可置信道,“怎麽會?你肚子的孩子,似乎已經有了意識?”
我抬起水一樣的眸子,絕望地看著歸來慘白的臉,“你是不是還要告訴我,這個孩子,還被陳婉下了咒?”
歸來麵色一怔,許久才對我遲疑點頭,悲哀道,“陳婉不僅有了前世的記憶,還擁有更深厚的法力。她的確施了咒,讓這個孩子擁有意誌。”
“這能說明什麽?”我錯愕,大腦已經不夠使,“即使有意誌,也是天理不容,又有什麽區別?”
我沉靜如水的聲音在樓道回蕩,竟像一首挽歌。
“陳婉施下的咒術太古老,我也不很清楚。但,她將孩子和你綁在了一起。隻要你活著,即使孩子生不下來,也不會死去。”歸來皺眉,默默喟歎,“陳婉竟然用了這麽厲害的符咒,就不怕,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