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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我們怎麽了(2)

7月2日,星期四。按照那個恐怖的“電話遊戲”的“規則”,今天就是田敏的凶日!

陸欣、陶春以及陶春的丈夫李國慶,吃過中飯後,就到了地稅局家屬樓杜萍的家裏。

杜萍、田道直、田敏三人都在家。

看見三人到來,杜萍心裏有些感動。趕忙為客人找了三雙拖鞋換上。

主人沒有問客人來意。客人也沒有解釋的意思。

何必解釋?每個人都心知肚明。

從酉陽回來後,他們就停止了調查。因為已經沒有必要。

那天在電話裏聽了陸欣的話後,田道直立即去XX公司找她們的昔日同學江上峰,結果很順利:江上峰雖然以前停薪留職,到深圳去闖蕩了幾年,但最後又回到了原來的單位。所以他一去XX公司就找到了江上峰。

江上峰聽了他的來意後,雖然有點奇怪,還是幫了這個忙,翻出學生時代的日記,查到了那個日期。

那天他們幾個同學相約去龍泉玩耍的時間是:1986年8月21日。

這個日期恰好是熊明豔遇難的前一天!

二十二年前,交通條件還比較落後,從成都坐車到酉陽,需要兩天才能到。熊明豔乘坐的成都直達酉陽的長途客車,是在距離龔灘鎮20公裏處出事的,換言之,她從成都出發的時間,也是1986年8月21日!

田道直又向客運公司谘詢了一下當時的客運情況,並推算出熊明豔乘坐的那輛客車的出發時間應該是上午10到12點之間。

田道直查明這個情況後,立即給正在返回路上的妻子打去了電話,尋問她們那天乘坐的是什麽車,是幾點鍾發的車,結果三人都記得很清楚,她們乘坐的是一輛上午9點鍾出發的成都至重慶的客車。

這樣,中間隻相隔兩個小時左右。如果那個被打的女孩就是熊明豔的話,把她下車、上藥、等車的時間考慮在內的話,她就完全有可能趕上這輛出事的客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