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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水幹石現(2)

冷興光回到自己的租賃屋後,立即關上房門,然後走到窗戶前,將窗簾悄悄拉開一道縫,朝樓下張望。

樓下是一個小巷子,他向巷子兩邊看了一會,沒有發現生人。

他的租賃屋位於城鄉結合部,是一棟兩樓一底的私人小洋樓。他租住於一樓,除了一間臥室外,還有一間廚房和一個廁所。

這一帶的居民,除了少部分是當地的農民外,大半都是外來人口,人員和環境狀況都比較複雜。

確信無異後,他才在**坐下來。回想起剛才在廣場上被人發現偷孩子的一幕,他還有點心有餘悸。

他的老家在貴州省遵義縣鄉下,父母兄弟、以及幾個堂兄堂妹,一共十一個人,全是人販子。他們以家族形式,組成了一個人口販賣集團。

自從幹上這行以來,他們隻失手過一次。那一次,他的父親在偷一個小孩時被人抓住,被群眾一頓亂打後,當場死去。

雖然他們想起來也有點恐懼,但他們並沒有收手。因為販賣人口,成本太低,而獲利太豐。

他們的“運營成本”就是一些租房費和運輸費,隻要販賣一個男孩子,就可以收回全部“成本”,而且還有賺。他們自己算了一下,“付出”與“收獲”相較,有十倍的差價!

因此,這一行真的是暴利!

有時,他們也會從別的人販子那兒“批發”幾個小孩到手裏,然後象做生意一樣,倒手賣出去,也能賺到幾千元的差價。

但他們還是主要靠自己的力量拐小孩,“批發”雖然也能賺錢,但同樣有風險,而且一個孩子隻能賺回幾千塊錢。

如果是自己偷來的孩子,男孩通常能賣三萬以上,有時甚至能賣七八萬!“生意”最慘時,也至少可以賣到一萬以上,而女孩也可以賣幾千塊錢。

他們自己有足夠的“人力資源”,因此他們很少幹“批發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