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宣凝處事極為謹慎,他先於鄉下養得十日傷,避得風頭,就算傻瓜也知道,上次那批人是官府人員,怎麽不可避其鋒芒。
十日之後,張宣凝就來到了城門之後,隻見城門之下,人聲鼎沸,當下上前一看,卻是自己的容貌貼在城門之上“逆賊,喪心病狂屠滅村子,人人可誅之,賞白銀百兩。”
大體意思就是如此,罪名分成十二條,昨天殺得村人,甚至**婦女等等罪名,都全部扣了上來。
再看看捕文的等級,竟然是從郡府直接發出,張宣凝雖然已經有所心理準備,但是還是“格”的一聲,知道自己在碼頭上的船,是看也不要看——官府軍隊肯定在那裏守株待兔了。
但是就在這時,張宣凝的肩膀上竟然受到一拍,心中一驚,自己也算修煉有所成就,竟然就這樣被無聲的拍了一下。
手握刀柄,回過來看時,卻發覺是李播。
“原來是先生。”
雖然拱手作禮,但是張宣凝卻是心中一驚,對他大起忌禪之心,此人隱蔽於自己的靈覺,其修為倒真正是莫測高深了,而且,似乎自己的行蹤,總落於此人之手。
“過來吧,這裏不是很方便,我們去外麵說話。”
“謹尊世叔之命。”
張宣凝神態歡悅,與他緩步而行,不急不徐,並沒有把這海捕文書放在心上,十日前殺得官兵,又殺得五個官騎,如是凡人,已經是不赦死罪,隻是身有武功,以武犯禁,隻要官府沒有召集高手,也沒有軍隊圍攻,在街上閑庭信步,又有何不可呢?如有那些不識趣的小民認出他,前來喧鬧,一刀斬殺了就是。
“你已殺得寇仲?”“是啊,已經殺得。”
張宣凝毫無芥蒂的直說著:“可惜的是,竟卷入了官府的爭鬥之中,甚是麻煩。”
“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將苦其心誌,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佛亂其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