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件十分令人不愉快的事情,春光朗媚,正是旅行的好季節,而我也正計劃了次旅行,可是,早上,在我還未曾出發的時候,警方的特別工作組貝責人傑克,卻突然打土個電話給我,說支個餘莧我,他的名字是駱敦遜。
換了別的人,我或者可以拒絕,或者可以幹改變我的旅行計劃,等我旅行回來之後再見他,可是對駱致遜,我無法推延。因為駱致遜的生命口有幾小時了,他隻能活到今天下午四點鍾。
這絕不是什麽秘密,而是每個人都知道的事情,幾乎每張報紙都登載著這個消息!
駱致遜是一個待處決的死囚!
他因為謀殺他的弟弟駱致謙而被判死刑的。那是件轟動時的案子,駱致遜曾經不服判決而上訴,但是再審的結果是維持原判。
由於這件案子有許多神秘莫測的地方,是以特別轟動,甚至連和這件案子絕無關係的我,也曾經研究過那件案子的內容,但是卻不得要領,當然,我那時研究這件案子的資料,全是報紙上的報導,而未曾和駱致遜直接接觸過,所以也研究不出什麽名堂來。
我認為這是一件十分奇怪的案件,因為駱致遜全然沒有謀殺的動機。
駱致遜是一個十分富有的人,他不但自己有著一份豐厚的遺產,而且,還替他的弟弟,保管著另一份豐厚的遺產。他的弟弟駱致謙很早就在美國留學,第二坎世界大戰期間,是美國軍隊中的一個軍官,在作戰之中失蹤,軍方認為他已絕無生還的希望。
在這樣的情形下,駱致遜如果是為了謀奪財產,那麽他根本可以順理成章地將他兄弟的財產據為己有。但是他卻不,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近三十年,仍然堅信他的兄弟還在人間。
他派了很多人,在南太平洋各島逐島尋找著他的兄弟,這件事情是社會上很多人知道的。許多南太平洋的探險隊都得到駱致遜的資助,條件之一就是要他們找尋駱致謙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