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要滿月的月亮仿佛是一盞米色的聚光燈,將象牙色的月光投進峽穀之泉宅區的精巧房子上。這是托盧卡湖區,位於伯班克與南好萊塢之間,像外景拍攝現場一樣,營造出隻有在電影中才存在的夢幻美國氛圍。大多數的房子都很小,像農舍那麽大,隻有托盧卡房地產公司附近有些稍大的房子。謙遜的電影明星的府邸就在這一帶,像珠聯壁合的狄克·帕威爾與喬·布蘭德爾夫婦。即使在這染上電影魔幻色彩的建築群落裏,仍有都蜂王朝那種浮華風格的建築存在。偶爾也還會出現一座西班牙殖民地樣式的房屋,就像這座一樣:淺黃色的牆壁,綠色的屋頂,房前的雨蓬,它就如同綠樹叢中一座夢幻的廊房。此刻,我正蹲伏在沒有雨蓬的那一側窗前,手中拿著裝有紅外線膠片的斯必德·格瑞菲克相機,它正發出世界上最不易察覺的閃光。
我現在所充當的角色——在這幕狂野的劇中——是一位臥室偵探。我並不為接手這場離婚鬧劇而自豪,但是會有些人認為我是這類案件的老手。
這是我在南加利福尼亞的第三夜。第一天晚上,在太空之屋與門茲夫婦吃過晚餐後,阿美遞給我她與G·P留在加利福尼亞的藍色一九三四年泰瑞普蘭敞蓬汽車的車鑰匙,那是哈得孫公司送給她的禮物。
“讓我開車?”我問,對自己被選來駕駛這輛時尚的流線型雙排座小汽車感到些許吃驚,這輛車停放在門茲聯合空中服務社機庫外麵。
“我要在你就休想,”她溫和地戲謔著我,“但是保羅和瑪特爾今夜帶我去他們家,你需要交通工具回到你自己的旅館。”
她——也許是G·P——為我在南聖菲南多街上的朗曼汽車旅館中預訂了房間。
“我以為我們會住在大使館。”我說。
“不,我知道保羅會堅持讓我同他在一起,一向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