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澄清事實,證明我和達珍是意外車禍的受害者,而並非挖墳倒鬥的悍匪。老支書特意從達珍身上拿走了一件貼身飾品,然後交由本村的一個壯丁去劄達核實。
而我,本來亮出我們局老大簽發的“通行證”就可以高枕無憂。糟糕的是,介紹信和證明箋經過血湖的浸泡後已經變得麵目全非,淪為兩張廢紙。思前想後,如今唯一能夠幫我跟這幫土鱉澄清身份的人就是身在拉薩的桑傑。扳指算算,“萬佛會”已經結束三四天了,不知道桑傑是否看到了我臨走時留下的便箋。這鳥不拉屎的白讓村我是一刻也不想多呆了,再這樣下去非得出事不可。
我同時寫了兩封加急書信,一封寄往拉薩神宮,另一封寄回原單位。目的是請求桑傑活佛,或是局老大能寫份證明材料給我寄過來,好讓我盡快脫身。寫給桑傑的求救信,如果不出意外的話,最快也得一個月後才能見下文。而那封寄往甘肅城管局的信,最樂觀的情況恐怕也得是三兩個月後的事了。本來打兩份加急電報就能輕輕輕鬆解決問題,而且快捷方便,成本低廉。誰想到,當我向老支書說到“電報”兩個字時,那鄉巴佬竟問一斤多少錢?汗死,當時我就斃了!
等待是一種心靈的折磨與精神的摧殘。在往後的幾天裏,我整日遊手好閑、無所事事,幾乎無聊的蛋疼。雖然達珍與我同在老石的家裏養病,可彼此三五天也不一定能見得上一麵。吃飯睡覺時,石婆子和達珍一屋,老石與我又是一屋。沒文化他媽真可怕,這幫山人殊不知自己的做法已經違反了國家的相關刑法條例。剝奪他人自由權、妨礙男女戀愛權,以及私設公堂、非法拘禁,這條條罪狀要擱在城裏,我非得告的他們個個蹲班房啃白菜幫子去不可。沒辦法,得麵對現實啊,遇著這幫人真是秀才遇見兵,有理說不清。什麽國法,什麽條例,在他們這就兩字——“不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