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農曆5月24日,淩晨5點。天氣,不祥。
藤野博士一大早便帶著一群穿白大褂的日本人來找我。
藤野博士問我,能夠使死人複活的辦法想到了沒有。我昨夜徹夜未眠,想到了“茅山煉屍法”,便告訴他,可以用養屍的辦法來試試。
“茅山煉屍法”是我從一本祖師爺手上傳下來的古籍中看到的,也叫做“養屍”。其操作步驟分為六步。
一,選屍。選一具命格屬陰,並在破日或陰時死的屍體,作為煉屍之用。
二,停屍。將選好的屍體停放,一般夏天停5到7天,冬天可放長些,以此來篩選屍體的好壞。若停放數日後,屍體無腐臭、潰爛現象,則可用。
三,浴屍。將準備好的屍體放入一隻大浴缸中,然後除去屍體的衣物,用手反複搓洗它的身體,直至使屍體脫掉一層死皮即可。
四,選擇養屍地。選一處四陰之地,一般在風水學上格局是破敗之局、死傷之勢的刑傷煞重的陰氣旺盛之地,在八門裏屬死地。選好地後,燒動土符、念拘魂咒,挖一隻三尺深的坑,然後將屍體放入,取一公雞,殺之,將血灑在屍體上,然後在屍體的心口放一塊陰八卦,以助吸取陰氣。取土掩埋,掩蓋的土麵且不能超出地麵。
五,煉屍。完成以上四步後,每天分早、午、晚三次,在埋屍處燒煉屍符及念拘魂咒。由於正午是陽氣最重的時分,因此,每天正午煉屍時,必須殺一隻公雞,將血灑在土麵,並用新鮮的芭蕉葉將埋屍的地方掩蓋,以防陽氣對屍體的傷害。灑血時切記,不能用狗血,因為在茅山術中,狗血是破邪的。
經這些煉製後,滿七七之期或九九之日,即可完成整個煉屍過程。
六,通靈。煉屍期滿後,將屍體起出。然後由煉屍人放自己的血,將通靈符化於血中,同時念通靈咒將血通過竹筒灌與屍體,黎明時分取東方初陽之氣三口,通過竹筒,吹入屍口,以激起其體內聚集的陰氣,達到通靈受控的作用。過陽氣時,一定要黎明時分的,因為這時的陽氣不是很強烈,不會破壞積蓄的陰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