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上,愛真久久未能入眠,她心裏正在醞釀著一個重大的計劃,她要將身邊的這個男人成功殺死!
她看了一眼身旁的餘得江,他早已熟睡。
近一段時間那一係列的恐怖事件已經弄得餘得江身心疲憊,而現在他認為,經過葛大師的指點,那淒惻的狗哭聲已經徹底消失,想必自己在鄭易平墓前的懺悔已經生效,而那討厭的厲鬼也已經原諒了自己,現在他總算可以把心放下來了!
愛真不曾將自己的打算告訴姚派派,她要獨立完成自己的計劃。因為她知道,謀殺是要判重罪的!倘若自己一個人能夠完成,幹嗎還要把姚派派再扯進來呢?因此,愛真暗暗下定決心,決不向姚派派透露一個字!
愛真也曾詳細思索過,自己現在決定不再繼續尋找證據、而是要直接殺死餘得江,這究竟是不是過於魯莽呢?
魯信源說是必須進一步尋找證據,可是,到哪兒才能找到有效證據呢?即使再繼續尋找幾個月,恐怕也未必能夠找到任何證據,隻不過是白白地浪費了時間而已!然而,愛真已經沒有多少時間可供浪費了!
其實,促使愛真盡快殺死餘得江的主要因素乃是為了寧兒的安全!
愛真清晰地知道,鄭易平在世之時,葉翠容名下擁有《易平醫藥品貿易有限公司》52%的股份,鄭易平則擁有其餘的48%。鄭易平死後,他的股份由妻子和兒子平分,於是葉翠容便擁有了公司76%的股份,而寧兒則擁有24%。葉翠容死後,餘得江繼承了葉翠容所擁有股份的一半,也就是38%的股份,而寧兒則擁有其餘62%的股份而成為公司的最大股東。可是,由於寧兒尚不滿18周歲,而根據我國的法律,不滿18歲的人不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而其相應權利則理應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行使。因此,餘得江作為寧兒的繼父,也就是寧兒的法定監護人,就自然而然地成為了《易平醫藥品貿易有限公司》的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