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證明,菜鳥就是菜鳥,縱使多了一點點的運氣,離一個真正的玩家還相差的很遠。看著漫山遍野蜂擁而至的狼群,我無語問蒼天:這是為什麽?為什麽就不能讓我碰上一件正常一點兒的事情?
當我雄赳赳、氣昂昂的邁入荒野的時候,特別是在輕易的消滅了三隻遊蕩的野狼以後,我的自信心極度的膨脹。“火磷彈”配合以“攻擊加速”,威力比我想象的要大的多,別看“火磷彈”對付骷髏兵不怎麽樣,想來是磷火對骨頭的作用有限吧,用來對付野狼還是挺厲害的,燒的它們慘嚎不已,沒幾下就搞定了一隻,就算移動速度沒有它們快,被狼牙或者狼爪撫摸了一兩次,損失的生命也在我“生命回複速度增加5”的屬性麵前得以及時的回複,荒山野嶺無人見,我當然要佩帶上我的寶貝胸章了,小心駛得萬年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多一重保障就能多一點安全嘛!
我放過了其它的小動物,轉挑野狼下手,在哪裏跌倒就在哪裏爬起來,在野狼身上丟了麵子,就要在野狼身上找回來,不給它們一點厲害瞧瞧,還以為我阿呆是好欺負的,哼,也不看看自己是個什麽東西,敢跟我鬥。
我沉浸在殺戮的快感中,一陣興奮莫名,現實生活中我可能連隻狼狗都鬥不過,可在這裏幾隻小狼我根本不放在眼裏,怪不得聽阿風說有一些玩家寧願冒著接受係統嚴厲懲罰的危險總喜歡在遊戲裏P,當你在殺戮中體驗強者感覺、操縱他人命運的時候,你就會忘掉現實中所有的不開心,那種感覺真不是一般的爽。
當然了,我可不是那樣的變態,一方麵是害怕係統懲罰:在《天下》惡意P玩家和NPC是會被係統通緝的,通緝時間根據所犯罪行而定,從一天到終生不等,通緝期間一旦進入城市會受到城市中官兵的追殺,商店中的NPC會拒絕與你交易,無法利用城市之間的傳送陣進行傳送,被殺複活時間延長至十二小時,而等待複活的這段時間並不計入通緝時間之內,複活以後接著被通緝,隨機掉落一件裝備獎勵擊殺你的勇士,當然如果對方是NPC則會被係統充公,後果可謂是相當的嚴重。另一方麵則是性格使然,雖然對現實不滿,可我還不至於把自己的歡樂建立在大多數無辜的人身上,就是真想發泄也是殺“花花公子”那樣的斯文敗類、社會垃圾,不會遷怒於無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