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明,你好像很激動。”小明沒心沒肺地問。
天明無力地呻吟一聲:“小明,我不是讓你好好賺錢,然後自食其力,自己買電腦嗎?你怎麽提前就買了?買就買吧,萬兒八千的,我還可以承受。可是三十萬美元啊,二百多萬張毛爺爺啊!”
小明委屈地道:“可是天明,我確實已經賺夠錢了。那邊是先付錢,後給貨,我已經交完錢了。”
“嘎?”
天明這下更吃驚:“已經給了?你哪來的錢?是不是做壞事了?”天明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他可是知道小明的能耐,隨便從銀行弄一筆錢出來並非難事。
但天明並不希望小明這樣,他對容師師的六十三億尚可不動心,更不會讓小明去盜竊銀行。這可是金融犯罪,有一二杆子,借提款機故障,用自己的銀行卡惡意套取了十幾萬塊,結果就被判處無期徒刑。
小明悲憤地道:“人家已經答應天明不會做壞事,而且小明怕上麵那個人處罰我,怎麽可能做壞事?錢都是小明自己賺到的,天明你不是讓我做網站廣告宣傳嗎?”
天明第三次被震驚,抽著冷氣問:“你……你說什麽,你做廣告宣傳就賺了二百多萬?這才幾天啊,怎麽可能這麽多?”天明額頭上汗都出來了,也不知道是興奮還是害怕。
小明老老實實地交待經過:“第一天,我就賺了七十多萬。第二天,賺了一百二十多萬,目前為止,一共賺了三百六十多萬。雖然賺得不多,不過買電腦是夠用的。”
“平均一天一百多萬!”天明一時不敢相信這是真的,錢就這麽好賺?
“我同時控製了十三萬六千八百二十一台僵屍電腦幫我發帖,天明,你說我控製得電腦是不是太少了?以後有了新機器,我就可以同時控製上百萬台電腦,那個時候賺到的錢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