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剛剛開了個頭薛又住了口,過了一秒鍾他重新開口道:“那段記憶並不是你的!”
我驚呼道:“不是我的!那是誰的?”
薛說道:“是被長毛屍咬到屍變的那個人的,你兩歲的時候曾經被奪舍。”
我更是覺得不可思議:“奪舍!這怎麽可能,你是說真正的我已經死了?”
薛搖搖頭說:“不是你想的那樣,奪舍並未成功,這還多虧了你身上與生俱來的強大血裔的傳承,但是奪舍之後他的魂魄並沒有被驅散出來,一直留在你身體內。”
我總算聽出了一個大概,但是對整件事卻依舊是絲毫不解,我那時才是一個兩歲的孩童,這人又是怎麽找到我的,而且為什麽要將我擄到日喀則去,如果隻是單純為了奪舍的話隨便把我抓到一個隱蔽的地方不就行了,幹嘛費這麽大的功夫?
而奪舍,顧名思義,是靈魂爭奪的一種方式,其實可以說成是鬼上身,但是鬼上身卻遠比奪舍低級太多,因為一旦奪舍成功,自身的三魂七魄就徹底不存在了,而宿在體內的則是另一個人的靈魂,除了身體還是那個人的,其實內裏早已經不是的了,其實一些借屍還魂也和奪舍差不多,隻是不同的是借屍還魂的屍體魂魄已經散了,它隻是借用了屍體來作為宿體而已,而奪舍要麽是生生蔣一個人的靈魂徹底吞噬,要麽就是將它徹底驅散,一旦奪舍的魂魄被驅散,那麽原來的魂魄也不可能再聚回來了,這個人身體就會變成一具空殼子,就死了。
也許有人會認為這隻是單純的失魂而已,人有三魂七魄,失了魂或者魄就是常說的失魂,但是失魂的人不會死,而隻是表現的渾渾噩噩、嗜睡、癡傻、瘋言瘋語這些症狀,其實他身體內還是留有一些魂魄的,而一個人失魂不死的前提是體內留有一魂一魄。奪舍則是三魂七魄完全被驅散了,所以一旦將奪舍的魂魄驅散了,這人就徹底斷了生路,死了也就是理所當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