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如白駒過隙,一晃就是十五年。
蕭錯坐在書桌前,他收好老嘎烏,放進懷裏。在他書桌旁,依然安睡著一個女孩,她就是蕭楚格,表情和十五年前那個夜晚一樣淡然,隻是她身邊多了一隻大狗。大狗是拉布拉多獵犬,身體粗壯,取名虎爾赤,是格格的導盲犬。
蕭錯還是習慣於把熟睡的她從地板上抱起來,還是習慣於貼在她耳朵邊,說:“格格,把衣服換掉。”她總是突然翻身,笑嘻嘻地麵對他,露出兩顆虎牙,讓他吻下來。當她黏在他的懷裏,喊他“哥——”的時候,她真的好乖。他一點都不厭煩這種感覺,奇怪的是,他竟然很喜歡。
當一個女孩子叫你哥的時候,你會感到,你對她的寵愛絕對應該是無條件的。起初,他隻是在不斷地寵愛她,漸漸地,這愛大過了寵,再往後,也就是兩個月前,蕭錯才知道,格格和他並不是親兄妹。蕭錯知道,父親是個不善欺騙的人,他不惜自毀名譽,將格格說成他的私生女,必定有他的道理。
“很晚了,去睡吧。”蕭錯邊說,邊伸手去解她的衣扣。她一點都不反抗,隻是伸出手指,向他的臉摸去,輕聲說:“你不在,我睡不著。”他笑了,悄聲問:“為什麽睡不著?”她臉一紅:“我想你。”說話間,格格的衣服完全被解開,從她懷裏,滑出一個燒藍響鈴長命鎖,落在蕭錯的手背上。這讓他想起,十五年前,那個夜晚,他給她換衣服時,她從懷裏掉出老銀鎖的情景。蕭錯給她穿上一件棉睡衣,扣好扣子後,又把她頭上的紫水晶蝴蝶發夾拿下,想抱她回房睡覺。
格格從脖子上取下那個老銀鎖,這是她進蕭家前,唯一戴在身上的東西。那天晚上究竟發生了什麽事,她一點都不記得了。她摸索著,把老銀鎖放在蕭錯手上,說:“哥,這個老銀鎖我戴了十幾年,現在,我把它送給你,或許,這老銀鎖能幫你找到我的親生父母。哥,我真的很想知道,我到底是誰的女兒!即使我沒眼睛,看不見他們。隻要他們能站在我麵前,我摸摸也行。”她說著,流出了眼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