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把一粒生命之丸交到叮叮手上時,叮叮狠狠地把我的初吻奪走了,但本人還沒回味,這美人兒就跑開了。
這幾日臨近國慶,更加之多工作要做,現在我也要幫手賣東西,人太多了。還有我開始學武,不過都是些基礎武學,主要是練我的反應能力,如師父所說,我的基礎太低,要一年學習才能學高級的武學,但我已級很開心了,我的高級武學必竟與別人的高級相比好很多了。
現在我還兼顧了萬花協會的第一代男性客卿,工資是每個月RMB二千元,這個工資還會不斷上漲,主要看我以後的所作所為。
總算是有了少少的成就,但平時我就開始和叮叮四處胡逛,真是像書上說的,愛情使人盲目,我好像忘記了自己的所有煩惱,每日下班就是和叮叮遊山玩水,不亦樂呼。感情是不斷上升,原因是叮叮對我變得溫柔了很多,不然以我性格來說,我會受不了太野蠻的女孩。
國慶那日,我回到了家,看到了分隔了二個月之久的老媽子,家的感覺一下子就湧進心裏,很是溫馨,老媽子又是問長問短,又是下廚煮湯,說我很久沒喝過湯了,還殺雞的。
弟弟竟帶了女朋友回來,現在弟弟讀高一,而他的女朋友是初二就一起的。聽到弟弟這句話,讓我鬱悶了好一陣。
我和老媽子輪流對弟弟一番轟炸,不要掉進溫柔鄉之類的勸說,或是強誌的話。不過讓我對弟弟不滿的是,他在看小說。
我教訓了他一頓,讓他發誓高中畢業之前看的小說數目不得超過一百本,每看一本就要寫下一個記錄下來,我並請他的女朋友幫手監督,一發現他有沉迷的跡象就要通知我,因為我身邊沉迷於小說的同學不少。
我本身不反對他們看小說,但我很是反對他們的沉迷,看到什麽都忘記了,有些還是通宵看小說,甚至還以此為榮到處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