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公馬國翰,號竹吾,山東曆城人,道光十二年(1832年)考中進士,發陝西任職,先後任敷城、石泉、雲陽等縣知縣。道光二十四年,升任陝西隴州知州。他高老還鄉的時候,已是年近古稀了,他曾說起他在隴州擔任知州期間,辦理的幾件案子,頗為撲朔迷離,馬公審理也頗為用心。
有個叫宋芳的鄉民,他的妻子死了,便娶死了丈夫的楊氏為繼室。
楊氏和鄰村的有個叫周旺的人有私情,宋芳不在家的時候,周旺常常夜裏來和楊氏幽會,直到天亮了才離去。宋芳死了之後,兩人更加肆無忌憚。
宋芳的弟弟宋蒲知道了,一天夜裏,趁周旺來的時候,約了幾個人把周旺捉住了,想這事關係到家裏的聲譽,不好如實報告,可又不甘心輕易放過周旺,便把周旺扭送到官衙,向馬公稟告,說周旺來他家偷竊東西,被他捉住了。
然而,周旺卻說自己不是去偷東西的,而是去和人相好的。
馬公問周旺:“你交好之人是誰?”
周旺說出是宋芳的兒媳婦何氏。
原來,宋芳的前妻有個兒子,剛娶妻兩年,時常在外邊做生意,常常幾個月都不回去。
馬公便傳楊氏和何氏來對質,楊氏說周旺和兒媳偷情,何氏說周旺和婆婆通奸。
馬公問宋蒲,這是怎麽回事,宋蒲說:“確實聽說嫂子有不貞之事,沒有聽說過侄媳有什麽不清白的。”
馬公道:“你們各執一詞,不能讓人相信。等傳左鄰右舍來問個清楚,才能判定,第三天巳時再審理,給我準時到來,不要遲延,否則將受到重責。
第三天,差役呈上名冊,說人證都到齊了。
馬公已叫心腹之人在暗中窺看,見何氏一臉氣恨,獨自坐在一邊,低著頭不說話。周旺和楊氏眉目傳情,有時候還相互談話說笑。
中午過後,周旺買食物來給楊氏吃,看都不看一眼何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