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屍體的十二小時後,常青做出了一份完整的屍檢報告。
看得出常青很用心,屍檢報告的格式中規中矩,遣詞造句一絲不苟。報告裏說:可確認受害人死亡時間為發現屍體前的十小時,誤差在一小時之內。死者後腦骨開裂,係由重物擊打所致,為屍身體表的唯一外傷。死者胃部有少量食物,計有豬肉、菠菜、米飯及少許蘋果,化驗後未發現有毒物質。死者肺部及支氣管內有微量積水。法醫分析,受害人在遭到擊打後,並未立即停止呼吸,隨後被凶手丟到水裏,受害人在掙紮兩分鍾後死亡。由此可判斷受害人致死原因為擊打和溺水。
在案發第二天上午的案情碰頭會上,常青當眾宣讀了這份屍檢報告。與會刑警聽過後交頭接耳地議論,沒有人率先表態。幾分鍾後,馮欣然提問說:“在破冰取出屍體時,圍觀人群中有人說看到死者在苦笑。事實上,死者的臉上確實有類似苦笑的表情,你在報告裏好像沒有提到這個細節,是不是認為該細節沒有參考和檢驗價值?”
常青第一次在案情報告會上接受詰問,非常緊張。此時室外天氣寒冷,北風呼嘯,刑警隊為節省能源,室內溫度也僅保持在十度左右,但常青在回答問題時,滿頭大汗,臉頰上的肌肉不由自主地跳動,雙腿也不爭氣地打戰。
坐在他身旁的李觀瀾見多了新人緊張時的各種反應,但見到常青的過度反應,心裏卻也按捺不住地感到好笑,用手輕拍常青的後背,說:“放輕鬆,大膽回答,說錯了也沒關係,這裏所有人都為案子負責,屍體檢驗是你的工作,卻不會讓你一個人承擔責任。”
常青得到隊長的安慰和鼓勵,情緒放鬆了一些,說:“關於屍體臉上苦笑的表情,我做過分析,但由於這個分析屬於技術和理論範疇,不足以作為實質證據,所以沒有寫進報告。根據法醫理論,人在受凍死亡時,會經曆興奮增強期、興奮減弱期、抑製期和完全麻痹期。在低溫下,人體會發生應激反應,出現血管擴張、麻痹、血流緩慢直至停止。被凍死人的麵部表情似笑非笑,稱為苦笑麵容。範強生的屍體出現苦笑表情,也和他的肺部微量積水體征互相印證。範強生遭遇擊打後被丟進水中,當時氣溫驟降,他的身體出現被凍死的一些應激反應,是符合受害人的狀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