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驚詫道:“格蘭特的話一說出來,圓明園劫數難逃了。”
“隨後的事情世人都知道了,能搬走的東西全部搬走了,搬不走的要麽當場打爛,要麽付之一炬。最可恨的是當時還成立了一個英法聯軍委員會,負責對這些戰利品進行拍賣,通過這樣的方式轉為私有財產。在這麽一次名為拍賣實為分贓的會議上,一件極為平常的東西也都是兩三英鎊,一件龍袍更是賣出了120磅的高價。根據石碑上的描述,這次拍賣的收入達到了4萬英鎊。這和我國現有的檔案資料記載相吻合。
但是事情並沒有結束,清政府眼看敗局已定,隻好答應了議和的全部條件,並積極送返之前被扣押的巴夏利等人。可是當時被扣押的是……”
“39人。”我說道。
“送回來的隻有17人,其餘的人全部死在了清朝的大牢裏。英法聯軍盛怒之下,決意一把火燒掉圓明園,以此對清政府施壓。”
我說道:“其實這不過是他們的借口,他們是想徹底地贏得這場勝利,以一個絕對勝利者的姿態回到談判桌上。相對於戰爭,人的性命是微乎其微的。”
“不錯,Thomas的墓誌銘中也提到過。聯軍司令考慮到冬天就要到了,長此以往局麵必將對他們不利,所以他們想快速有效地結束這場戰爭。他們知道圓明園是清政府最為看重的地方,那麽毀掉圓明園必將給予清政府沉重的打擊。
10月13日,英法聯軍集中火力迫使清政府打開了安定門,堂而皇之地進入了北京城。隨後,他們更是在北京城張貼告示,告訴了中國老百姓火燒圓明園的計劃和原因。我曾經看過這份告示,模糊記得幾句:宇宙之中,任何人物,無論其貴如帝王,既犯虛偽欺詐之罪,即不能逃脫其應有之責任與刑罰。清帝不能守前約及違反和約起見,訣於九月初五日焚燒圓明園。所有種種違約行動,人民未參與其間,絕不加以傷害。惟於清室政府,不能不懲罰之也。”